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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大学之“公费师范生”政策

2018/10/15 19:42:40 人评论 次浏览

 在之前的文中我们曾专门介绍过中国的师范类高校,并且列举了不同层次高校的办学特点和考录方式。今天,想要给大家重点介绍的是刚刚修正的“公费师范生”政策。

政策来自于2007年在我国试推行的“免费师范生”政策。20075月,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。即,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,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、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。

简单来说,录取成为“免费师范生”的考生,由国家财政拨款免费在校攻读四年的学士学位,并且每月领取国家给予的生活补助,毕业后服从分配,回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任职10年,在职期间需履行两年的支教义务,工作一年后可在职申请攻读教育硕士学位。

2013年秋季开始,在江西师范大学推行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,由此江西师范大学成为又一所可以招收免费师范生的高校(只招收江西省考生)。2015年,福建省政府在福建师范大学、闽南师范大学等院校推行免费师范生教育(只招收福建省生源且只招男生)。

2018年开始,“免费师范生”政策调整为“公费师范生”,主要调整内容如下:

1、将“免费师范生”教育政策调整为“公费师范生”教育政策,这标志着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的确立。公费师范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免缴学费、住宿费和补助生活费“两免一补”公费培养,以及毕业后安排就业并保证入编入岗等优惠政策,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、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。

2、“公费师范生”的履约任教服务年限从原来的10年调整为6年以上,政策调整将惠及10万名左右公费师范生,履约任教服务年限调整的目的在于任教6年刚好能完成小学6年、初中或高中3年的完整教学周期,也为公费师范生营造更大发展空间。同时,公费师范生需按规定到城镇、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至少1年。

3、“公费师范生”的履约任教明确要求制定在校期间非公费师范生进入、公费师范生退出的具体办法,以及公费师范生进行二次专业选择的具体规定。其中,公费师范生要严格履行协议,未按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,须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公费师范生履约动态跟踪管理机制,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。公费师范生因生病、应征入伍等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,须提出中止协议申请,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,暂缓履约。

4、“公费师范生”政策加大了毕业生入职的保障力度。通过改进招生选拔方式、政府或社会出资奖励、加大师范专业支持力度等激励措施,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公费师范生。支持各地探索免费培养、到岗退费等多种方式,扩大公费师范生培养规模,提高培养质量。

个人体会:

笔者作为2009年被录取的全国第三批免费师范生,于2013年七月份毕业,同月被个人户籍所在城市的重点中专学校录取,在求职应聘过程中确实十分便捷。同时,在工作岗位上,由于四年前入学即明确了毕业后要从事教师工作的目标,因而在校期间的所有学习都十分具有专业针对性,入校工作后衔接十分顺畅。同时,无论是工作岗位待遇还是任教资格,均未出现明显的过度困难。可以说,当年的免费师范生政策和如今的公费师范生政策,均是致力于国家教育大发展,旨在培养符合学校实际需求的教育人才,以实现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。在此,笔者建议并鼓励有志从教的考生,可以认真研究“公费师范生”政策的所有细节内容,合理评估个人分数,通过理性填报志愿,最终实现个人的学业与事业共同发展的目标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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